公司設立地址與營業地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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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地址與營業地址不同

公司登記地址跟實際營運的地址不同是可以的嗎,如果不一樣會有什麼罰則嗎? A 如果是有店面的商家,就要留意登記與營業地點須在同一處,在沒有設立登記的地址進行商業行為,會被視為擅自營業,政府可以依據商業登記法第13條,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公司及商業登記之所在地係為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尚非為營業行為之發生地。 是以公司之住所為公司法律關係之準據點,亦為公司業務中樞,故公司主事務所之所在地,自應以一處為限。

公司登記地址可以與實際營業地址不同嗎? 根據 營業稅法第 28 條 ,當公司實際營業場所有多處時,任一場所有實際營業行為,如簽約、收款,或發貨等情形,就必須辦理 營業稅籍登記 。

按本部74年11月21日商字第50945號函、85年5月27日商字第85209632號函、87年11月17日經商字第87226749號函規定,公司主事務所之所在地,自應以一處為限,惟因公司於同一地址使用不同樓層之情形頗為普遍或同一棟大樓相互毗鄰分屬不同地址,如公司認定

公司設立 登記地址之相關法令及罰責? 這要看營業項目,設立地址使用分區, 建築物使用執照才有辦法正確判定.各縣市政府的規定又不盡相同. 不同的營業項目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工業用地可否設立零售業,或是辦公性質的行業,答案是不行,工業用地的規定是只能做製造業,也就是只能設工廠不能設辦公室,除非作使用執照變更. 一般說來下各區有各區的用途,違法使用處 6萬-30萬元

A:原則上是不可以的。依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只要有對外營業之固定營業場所,皆須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登記地址必需與實際營業地址相同,否則登記地址視同為虛設行號,而實際營業地址將會被視為未經登記擅自營業,都是違規。

公司設立用的登記地址. 經濟部和各縣市政府的商業處雖準許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地址為公司設立的地址,但各縣市政府的都發局 或使用執照管理課通常有進一步的規定。. 一般而言,在住宅區設立什麼營業別的公司依各縣市政府相關法規不一,要細看

公司的設立地址必需看營業項目跟設立地址使用分區、 建築物使用執照才能正確判定。 不同的營業項目會有不同的規定,如:工業用地可否設立零售業或是辦公性質行業,答案:不行,因工業用地的規定只能作製造業,就只能設工廠不能設辦公室,除非作使用執照去作變更。

1.查「營業登記」係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之登記,與公司組織辦理之公司登記及獨資、合夥商業辦理之商業登記,非相同之登記,至於業者未於營業登記地址儲存

八、一個營業地址最多可設置幾家公司行號?答:有關總公司與分公司設在同一地址,及同一地址申請二個以上同業務性質之公司登記,查公司法尚無禁止之規定。 九、公司登記地址與實際地址不合時,此行為

102.08.28公司登記地址與 實際地址不合時,此行為會有罰則嗎?民法第29條規定:「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又公司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司以其本公司所在地為住所。」公司及商業登記之所在地係為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

我目前公司設立在A地點,最近租了B地點想做為店面, A地點只有辦公人員,實際銷售地在B地點, 我跟B地點的房東簽約時是用A地點的公司名稱去簽約, 請問拿到租約後,我再去國稅局辦設籍課稅就好了嗎?(成為營業所) 還是說需要再去辦理分公司登記?

  • 實際營業地址 vs 登記地址
  • 永登工商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 稅籍登記規則
  • 因成本考量 不少營業人登記在同一個地址
  • 公司登記實務二
  • 什麼地方可以申請設立公司

因為種種原因,可能使公司無法登記實際營業地址。例如: 屋主不同意: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辦公室,但屋主不同意登記公司。 進駐育成單位:無論官方或私人育成中心,許多都無法提供登記地址,使得進駐團隊需要另外想辦法借址登記。 無固定營業場所:為了節省成本,許多創業者初期選擇在

同一負責人得在同一地址申請設立二個以上相同業務之營業登記。 公司登記地址與實際地址不合時,此行為會有罰則嗎? 民法第29條規定:「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又公司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司以其本公司所在地為住所。

營業人申請稅籍登記,應登記事項如下: 一、營業人名稱及地址。二、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所在地地址。三、組織種類:公司、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其他組織。四、資本額。五、營業

依稅法規定,營業人應於開業前於實際營業地址辦理登記,而基於成本考量,財政部統計發現,不少營業人登記在同一個地址。統計指出,109年10月

答:房屋稅單之門牌地址與建物權狀所載不一致時,應以建物權狀為依據。又房屋租賃契約之地址有加列1樓,表示屋主僅同意公司設在1樓,故公司登記 之公司地址亦應加列1樓。 問:經濟部不會核準的公司營業地址

什麼地方可以申請設立公司 詳細內容 發佈於:2016-02-12, 週五 09:44 [什麼地方可以設立公司??]需依營業項目判定,並請申請人提供設立地址使用分區, 建築物使用執照皆須提供才能完整判斷 一般說來下不同區別有不同用途規範,違法使用處 6萬-3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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